助学项目成败因素分析

成功的助学项目是与敬业的项目负责人、热衷于慈善事业的志愿者、公正的社区议事会成员以及有责任感的受援地政府官员的协同工作分不开的,在这个工作链上,有一个环节出现问题便会影响全局。从本期开始,我们将对以往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以及由此对助学项目带来的负面影响做一些分析。诚挚地希望您对此提出建设性的意见。

项目负责人的稳定

在基金会助学项目章程中,要求项目的规划、组织、实施必须由专人负责。在实际运作中,我们坚持通过财务跟踪、救助跟踪等方式,实现项目负责人对学童(村民)负责、对捐赠者负责、对基金会负责的责任制度,以保证助学项目运作的稳定性和持续性。

项目负责人,因直接参与、组织项目的日常工作,而成为决定项目成败的关键因素。在基金会的项目点上,项目负责人基本上由受援学校的校长担任。由于各种人为原因而造成的校长调动、校长换届等情况,往往对项目(即便是成功的项目)造成深刻的影响。首先,基金会“公正、公平、公开”的救助原则是在反复的议事程序下形成的,落实的前提是对基金会理念的认同和理解。更换后的项目负责人对基金会理念的理解通常需要一段较长的时间。如果项目负责人对项目意图不能很好地理解,他就很难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全身心地投入助学项目。如果遇到特殊情况,就有可能在不十分明朗的情况下,做出错误的判断,在这种状况下做出的决策,对助学项目来说,存在很大的风险性。

第二,项目负责人的更换,往往对项目的运作、现有的产品销售渠道、运营中已经形成的人脉关系等造成很大的影响,而且会造成时间、资源利用上的低效率和工作上的无头绪,进而会影响到助学项目的收益。特别是作为项目管理核心的财务管理工作,往往因为工作交接而出现断层,这样就很容易造成统计工作上的失实。

第三,由于农业项目自身的特点,助学项目一般都有一个较长的周期,在这一过程中,项目的整体计划是分段实施和完成的,突然的人员变动,势必给工作计划的顺利实施带来困难,从而影响救助目标的实现。如果项目存在较严重的问题的话,无疑为接替项目的新负责人带来更大的困难和阻碍,从而影响整体目标的实现。

第四,项目负责人的更换,所造成的新负责人和陌生的合作伙伴在工作中的磨合过程,亦会给项目带来负面影响。在基金会认证项目的过程中,项目负责人与捐赠者、基金会工作人员、志愿者以及工作伙伴进行了长时间的沟通、磨合,从而形成了一定的分工、协作和配合。原项目负责人经过一段时间(通常为一年时间以上)的工作之后,已经比较熟悉各方人员所处的角色和分担的责任,便于协调工作中的问题。如果这时候更换项目负责人,半途接手的负责人往往因没有这段时间沉积的默契而给工作的人文环境带来影响。

因而我们建议:为了实现助学项目的持续发展,救助计划的切实实现,各项目点应尽可能保证项目管理队伍的稳定,特别是项目负责人的工作稳定,以避免因此而造成的不利影响。


受援地政府及其官员的合作

在基金会助学项目的合作架构中,受援地政府及其官员作为基金会的伙伴,与其他伙伴相比其优势在于强大的资源动员能力和快速的推广新制度的能力。因此,政府及其官员们的工作作风及工作效率,对助学项目的成败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在基金会援助的五十个项目/三十一所学校中,绝大部分受援地政府在助学金配套、土地资源使用、减免税费、市场培育、人员调配等方面给受援学校以强有力的支持,使助学项目顺利发展,救援目标得以实现。然而也有个别地区的个别项目,因当地政府在某些工作环节上的失职、失误使得助学项目步履维艰或半途而废。

湖北远安县由基金会捐资建设的某乡村小学茗茶园,在经营了三年后的今天,项目被迫停产,已投入的近十万元人民币损失过半。造成这个项目停产的原因比较复杂,但当地政府配套资金的虚设和乡政府的重税无疑是造成项目停产的重要因素。

项目建设之初,受援学校便出具了政府配套资金全部到位的虚假证明,致使运作资金出现缺口。在第一年收益之后,乡政府又对小学校征收了7300元的税费(这个数额是该校30名贫困学童全年的学杂费)。为了使项目实现救助目标,2000年,基金会为该项目增设了流动金无息贷款。到2001年初,贷款用尽但项目已无法继续运营。11月,基金会工作人员再次去当地协调,乡政府负责人明确表示在税费方面一视同仁,无法对助学项目进行减免。学校负责人只能表示遗憾,助学项目宣布失败。

同样的境遇在其他项目点亦有发生,如湖北长阳某小学的网箱养鱼项目在经营了三年之后,因当地政府政策的改变——提倡家庭养鱼,对家庭养鱼实行免税、投食性网箱和滤食性网箱实行不同额度的现金补助。集体养鱼不但不扶持,还要交纳特产税、增值税,2000年学校助学项目上缴政府8277.83元的税款(这个数额是该校18名学童全年的学杂费)。于是学校项目只好承包给他人经营,所得的承包费连折旧都不能收回。

对于慈善性质的助学项目,地方政府采取何种态度,是帮助学校组织资源,优化援助条件,扶助本地贫困学童完成基础教育?还是急功近利甚至杀鸡取蛋,借他人援助学童之机增加税收,改善政府的工作环境?其后果大相径庭。我们看到更多的受援地政府和官员们对外援项目采取了建设性的、富有远见和智慧的姿态,他们积极配合、协调,勤奋工作,使助学项目实现了持续发展,为本地区的贫困学童作出了富有成效的贡献。

社区议事会对乡村助学的贡献

社区议事会是惠黎基金会在中国大陆助学项目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并完善起来的基本理念和制度。

1998年秋,湖北省当阳市陈院乡希望小学在实施基金会援助项目过程中,学校与贫困学生家长签订协议以确保学童完成基础教育,为此成立了家长委员会参与管理和监督项目及收益分配。受其启发,1999年初,惠黎基金会在部分受援学校偿试建立“社区议事会”参与可持续助学项目的决策和监督。

社区议事会由5至11名家长、村民、志愿者组成,经当地学区民主选举产生(在人口较少的村小,社区议事会可以是已经存在的村民委员会)。职责是对与助学项目有关的事宜予以决策。这些决策包括:

  • 根据捐赠者的意愿和公开、公正的原则发放助学金、奖学金、教师津贴和营养餐资金;
  • 监督助学项目的财务和帐目,确保其真实、透明;
  • 为校长提出学校整体财务管理的建议;
  • 帮助学校和惠黎基金会筹集额外助学基金,资助学区内贫困学童;
  • 定期向惠黎基金会和当地政府提供报告。

社区议事会在其发展过程中,因受援地具体情况的不同而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验。两年多的实验表明,这一制度作为可持续助学项目取得成功的基本原则之一已被受援学校所在乡村广泛接受,并逐步推广。

山西省孝义西辛北小学,因村干部间意见分歧,将矛盾带入学校,2000年11月16日就学童救助问题召开的社区议事会由晚上7:30开到11:20,争论异常激烈。17号上午方案公布后,有村民出来撕毁布告。惠黎志愿者杜义玺老师重新组织社区议事会讨论,同时吸收了部分教师、村民参加入,最终确认了公正、公平的分配方案:救助贫困学生96人,金额5180元。得到学区内村民的称赞。

社区议事会在动员社区成员支持、参与助学活动中也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99年12月惠黎基金会与芬兰芬欧汇川集团签约合作为延安安寺小学建设720亩生态林基地。这儿山多地少,有水的川地更是农民的糊口地。加上土地承包到户,各村都没有公用地。于是一个棘手的问题摆在了人们面前:从哪儿为学校找到这720亩地?

为划地而召开的第一次社区议事会紧张而热烈,来自九个村的代表议论纷纷、争论不休。在反复讨论后最终通过决议:由安寺和白庄共同为学校划川地20亩、连片的山地700亩。申庄、榆树台、牛心台、柏树畔等村义务出工整地、种树。

2000年元月初,720亩地的土石方在九个村的乡亲们共同努力下全部完工。2001年11月,项目收益27,200元人民币,全体学童得到救助。

2000年8月,财政部官员何成军先生在惠黎北京研讨会上说:“惠黎社区议事会正是在项目财务监控、收益分配中执行的职能和发挥的作用使惠黎可持续助学项目的财务运作真正置于民主决策过程之下,并从民主程序中获得了“合法性”而得到学区内政府和师生、家长的认可、赞同和支持。社区议事会对可持续助学项目的监督,因其内容和实施主体、责任对象等因素,决定了社区议事会代表着受援地村民及全体学童的家庭利益,因而这种监管也更加具有民主性、公开性、公正性和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