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黎基金会乡村社区助学 |
研讨会采用图片展览、报告演讲、录像回放、案例辨析、问卷调查、座谈讨论等形式,就中国贫困地区乡村教育的社会帮助体系、资金募集机制和财务民主决策过程进行了探讨和研究。 一、乡村教育的社会帮助体系及其培育 惠黎基金会自1995年开始,在中国大陆贫困山区探索以乡村中小学为运作单位,建立勤农助学基地,用先进的农业技术应用和现代化、民主、公开的财务管理取得项目收益,再将收益全部用于助学、助教及改善教学条件的可持续助学计划以来,在中国12个省区的28所乡村学校开发了30个有永久或半永久资金来源、有合作伙伴参与、公众支持和志愿者参与服务的生态农业助学项目。 在基金会援助项目所在地,政府、非政府组织及社区内群众组织当地资源以各种方式参与助学活动。富有创意的是:1998年秋,湖北省当阳市陈院乡希望小学在实施基金会援助项目过程中,学校与贫困学生家长签订协议以确保学童完成基础教育,为此成立了家长委员会参与管理和监督项目及收益分配。受其启发,1999年初,惠黎基金会在部分受援学校偿试建立“社区议事会”参与可持续助学项目的决策和监督。 社区议事会由5至11名家长、村民、志愿者组成,经当地学区民主选举产生(社区议事会可以是已经存在的村民委员会)。职责是对与助学项目有关的事宜予以决策。这些决策包括: 社区议事会在其发展过程中,因受援地具体情况的不同而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验。一年多的实验表明,这一制度作为可持续助学项目取得成功的基本原则之一已被受援学校所在乡村广泛接受,并逐步推广。基于如上事实,惠黎“乡村助学研讨会”将“社区议事会如何行使科学决策和民主监督职能”作为会议讨论的重点议题以期深化、发展。 参会嘉宾财政部官员何成军先生认为:惠黎社区议事会正是在项目财务监控、收益分配中执行的职能和发挥的作用使惠黎可持续助学项目的财务运作真正置于民主决策过程之下,并从民主程序中获得了“合法性”而得到学区内政府和师生、家长的认可、赞同和支持。社区议事会对可持续助学项目的监督,因其内容和实施主体、责任对象等因素,决定了社区议事会代表着受援地村民及全体学童的家庭利益,因而这种监管也更加具有民主性、公开性、公正性和权威性。 二、负责任的财务决策与惠黎可持续助学 负责任的财务决策是惠黎可持续助学计划得以实现的基本保证,亦是惠黎工作的灵魂。与一次性捐助不同的是,惠黎基金会捐助5,000至20,000美元帮助学校建立小规模生态农业项目,并提供农业技术、项目策划与监控、财务管理决策方式诸方面的培训。项目一般在2至3年内产生较稳定收益。惠黎基金会项目收益首先用于为受援学校贫困学童减免学费、书本费、食宿费,其次可用于改善学童营养及改善教学条件。在项目产生收益前,惠黎基金会可为学校的“惠黎助学基金” 提供1至3年的直接援助,使学童及早受益,惠黎助学基金将优先资助贫困的女童和少数民族学童。 惠黎为所有捐助项目提供财务管理方法,包括可行性研究、预算程序、采购、核销、财务报告(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资产负债表)、审计、收益预测、分配计划和财务信息披露。 几年来,惠黎基金会及其志愿者、合作伙伴在严格财务管理方面做了不懈的努力,使基金会的财务运作原则得到贯彻和坚持。此次会议又将公开的、负责任的财务决策作为研讨的重点,提交参会者讨论,以求更规范、更具实效。 会议期间,惠黎嘉宾注册会计师张家瑞女士系统讲授了财务与会计常识,并采用案例分析的方式为代表们演示了从原始凭证到会计报表的系列会计核算程序。清晰了救助帐目与可持续助学项目财务上的分割和联系,进一步加深了代表对帐目处理整个过程的理解。基金会会长周元先生还就可持续助学项目的财务控制发表了观点。要求受援学校在按基金会要求设立资金使用专门帐户的同时,严格预结算制度。项目执行期间内,除规范反映项目实际支出情况和收益分配情况的明细帐目外,还须建立资产负债、损益、现金流量三大财务报表。惠黎期望通过公开、公正、负责任的财务决策实现助学资金的最大财务和社会效益。 此外惠黎嘉宾农业部专家信乃诠先生、社科院博士刘小春女士分别发表演说,就中国农业科技发展新趋势和教育与减轻中国乡村贫困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和新思路。 惠黎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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